起仁宗庆历六年七月尽是年十二月。173
秋七月壬午,监察御史唐询言:“近者京师雨雹、地震,此阴盛阳微、夷狄侵侮中国之象。今朝廷以西北讲和,寖弛二边之备,臣常默以为忧。愿下圣诏,申饬守边之臣,其于兵防敢有慢隳者,以军**。”从之。
甲申,赐越州进士贝元、眉州进士孙诏粟帛,并以本路转运使言,乡里推其孝行也。
三司使王拱辰言:“太祖时兵十二万,太宗时十八万,章圣时四十万,今遂倍之。兵在精不在众,宂散坐食〔一〕,非计也。三司虽总财用大计,而事实在外,请诸道帅臣并任其责。”
乙酉,诏判大名府夏竦、知并州郑戬、知永兴军程琳并兼本路计置粮草事,从拱辰之言也。
遣主客员外郎宋选往河东,殿中丞陈荣古往河北路,收籴军储。选,湜从孙。
诏:“如闻百姓抵轻罪,而长吏擅刺隶它州,朕甚闵焉。自今非得于法外从事者,毋辄刺隶罪人。”
赐广南东路戍兵特支钱。
丁亥,参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纪年通谱。庠取十七代史并百家杂说,凡正伪年号括为一书。诏送史馆。
庚寅,河东经略司言,大雨坏忻、代等州城壁。
供备库副使、兼合门通事舍人李璋为西上合门副使。
壬辰,诏诸路指挥使、三班使臣、殿侍及散直,并减三分之一,其系军校者,罢归本指挥。
乙未,施州宁远寨主、西头供奉官田居用为东头供奉官,仍赐银五十两。时益州进士王皋避罪窜溪峒,居用以所服银带,遣峒人田承昌诱而获之。
丙申,右正言、知制诰、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,分司南京,许居韶州。173初,靖为谏官,尝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标不孝,匿母丧,坐废。靖既失势,孝标因与知谏院钱明逸言,靖少游广州〔二〕,犯法受笞,明逸即劾奏靖不宜在近侍。靖闻之不自安,求侍养去。会朝廷下广州按得其实。靖初名希古,举进士,未得解,曲江主簿善遇之。知韶州者疾主簿,捃其罪,无所得,唯得与靖接坐。主簿既以违敕停任,而靖受笞后,乃更名取解它州及第,案牍具在,故有是命。靖受笞缘由,据司马光记闻。
己亥,河北缘边安抚使乞降北界誓书一本,以备报应边事,从之。
辛丑,洪福禅院火,即诏以院之庄产邸店并赐章懿皇太后家。
壬寅,上谓宰臣曰:“前日除李用和子璋为合门副使,今次子珣求为通事舍人,朕以谕之曰:"朝廷爵赏,所与天下共也。傥戚里之家,兄弟迁补如己欲〔三〕,朕何以待诸勋旧乎。"”贾昌朝对曰:“母后之家,自昔固多蒙恩泽。今陛下能重惜爵赏,不肯轻授,非惟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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