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阴同提举催促辇运、都官郎中应舜臣上言:“汴口得便利处,可岁岁常用,何必屡易,公私劳费?盖汴口官吏欲岁兴夫役,以为己利耳。本小说手机移动端首发地址:今訾家口在孤柏岭下最当河流之冲,水必不至乏绝。自今请常用之,勿复更易。或水小,则为辅渠于下流以益之;大,则开诸斗门以泄之。”王安石善其议,擢舜臣权发遣盐铁判官,于是汴口即用旧处。(应舜臣未详何许人,四年六月,自河阴提举催促辇运与提举诸司库务勾当公事贾{丙刂},并权发遣盐铁判官。据司马光日记云,王安石善其议,擢舜臣权三司判官,即此事也。诏汴口即用旧处,此据御集,在十月而空日,今附月末。五年五月十三日,周良孺迁官,可考。)
是月,废汉阳军为汉阳县,汉川县为镇,并隶鄂州。省恩州清阳县入清河。又省庆州华池、乐蟠二县,置合水县。
河溢卫州王供埽〔二九〕。此据河渠志十月事。
◎注释
〔一〕及铨曹合注官人“合”原作“舍”,据阁本及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四、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裁定臣僚奏荐改。
〔二〕入优等者依判超例升资“超”原作“起”,据同上宋会要及通考卷三四选举考改。
〔三〕即历任有举京官职官县令五人者与免试注官阁本、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七裁定臣僚奏荐均同。173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作“即历任有京官、职官、县令举主共及五人者,亦与免试放选注官”。通考卷三四选举考、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志均作“若历任有举者五人,自与免试注官”。疑“举”下脱“主”字。
〔四〕许投状乞试“状”字原脱,据宋会要选举一三之一五补。
〔五〕博尽众欢通考卷一二职役考、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均作“博尽众议”,疑是。
〔六〕于是条谕诸路曰“谕”原作“论”,据同上二书改。
〔七〕以其钱同役钱随分数给之原作“以其钱同役钱给”,据同上二书补。
〔八〕即用旧定分数为投名衙前酬奨“名”原作“明”,据同上二书改。
〔九〕衙司县吏“司”原作“前”,据同上二书改。
〔一〇〕以用则奏上疑误。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“以其府界所行条目奏上之”。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“奏上府界所在条目”。
〔一一〕中等并一县输原作“中等并为一输”,据同上二书删补。
〔一二〕析居者随所析阁本、活字本均同。通考卷一二职役考作“析居者随所析而升降其等”。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作“析居者随所析而定,降其等”。
〔一三〕又诏责郡县同上二书“又”均作“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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