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神宗熙宁七年二月尽其月。173

二月己巳朔,知熙州、端明殿学士、兼龙图阁学士王韶为资政殿学士、兼制置泾原秦凤路军马粮草。先是,韶自熙州入觐,与二府议夏国事于资政殿,韶请一中人在军中往来奏事。王珪曰:“中人监军非善事,若陛下于韶无疑,则不须如此。”韶又请王安礼、蔡天申为帅府勾当,王安石以为不可。安礼,安石之弟,而天申乃挺子也。上曰:“韶此意不过欲执政协力耳。”安石曰:“臣为执政大臣,若无子弟在军中,即于国事不肯协力,此乃奸宄之人。陛下置奸宄之人以为执政,不早改命而遽图西夏,恐失先后之序。”上曰:“韶意不知卿,故如此言。”

韶议筑赞纳克城〔一〕,须兵三万,上令韶兼四路制置粮草。安石曰:“今未有实事,先张此声,徒致纷纷,非便。”众皆以为然。上终欲韶兼之,曰:“大臣与之协力,乃令韶敢任事。”安石曰:“臣非与韶争爵禄,又非与韶争功名,若韶能申威四夷,陛下有尧、舜之文,汤、武之武,则臣预有荣焉,何敢不与之协力!但于国计当然尔,欲俟筑赞纳克城毕乃议之。”上曰:“赞纳克既为咽喉之地,西人必争,则须兵力首尾相援,泾原、秦凤若不令韶兼领,则缓急无以应敌。”王安石等曰:“前日之议,未欲令韶兼领四路者,恐虚名以形敌而失我实利耳。今既止兼两路,壤界相接,恐亦无伤。”故有是命。又赐韶崇仁坊第一区、银绢二千,授其兄振奉礼郎〔二〕,弟大理寺丞夏三司勾当公事,令侍母于京师。

右司郎中、知齐州李师中为天章阁待制、知瀛州,既而王安石论师中诈冒不可用,即罢之。五月一日责和州。

知制诰、检正中书五房公事、判军器监吕惠卿兼判司农寺。三月十三日惠卿云云。

诏三司出内藏库绢二十万赴熙河经略安抚司,以备军赏。

王韶言:“乞鄜延路、环庆路各差将官一员,选土兵、弓箭手各千五百人,泾原路苗授选土兵、弓箭手万人,秦凤路选正兵、蕃兵、弓箭手万人,本路选七千人,总三万人,一举修筑赞纳克城。”诏:“鄜延路差曲珍、环庆路差林度,各于本路选募三千五百人,内马军一千,大小使臣指名申经略司差,候见王韶移文起发。173秦凤路万人,减二千,其将官令王韶以名闻上。”上与王安石论边事,曰:“"食哉惟时",虽尧、舜以为先务。”安石曰:“虽然,若不"惇德允元,而难任人",谁为陛下尽力推行"食哉惟时"之政事?”

上忧契丹,安石曰:“岂有万里而畏人者哉?如不免畏人,必是事尚有可思处。”

庚午,昌王颢、嘉王頵言:“皇子已授节藩,况开府置官不可不备,臣等所居东宫之地,世为子舍,以待储副,非诸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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